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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绩效发放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11-16 作者: 来源: 点击数:

2021年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审核规则及流程

绩效发放原则:

1.纵向新增绩效的发放总额不超过近两年到账纵向间接费总额。此类绩效按照项目任务书(预算书)人员名单发放。间接费账户如不能提供纵向项目课题组人员名单,则该账户按照横向项目发放原则执行。

2.横向间接费账户中的绩效为存量绩效。合同期内在研项目的绩效为新增绩效,其他项目(含结题项目)的绩效为存量绩效。

3.绩效发放实行总额控制原则,每人每年发放绩效总额不超过50万元,或者不超过其个人工资、岗位津贴和岗位绩效的总和。绩效原则上从新增绩效和存量绩效中按比例支出.

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:

(一)新增绩效为纵向项目绩效的,从新增绩效中发放的比例不少于40%;(二)新增绩效为横向项目绩效的,从新增绩效中发放的比例不少于50%;(三)超比例(含无新增绩效)发放存量绩效的,需按照1:1比例从绩效中向学校缴纳。同一项目中,单个项目参与人员发放额度不超过项目负责人发放额度的60%。

4.新增无间接费纵向项目,在负责人本人有存量绩效的前提下,其绩效参照纵向间接费提取比例从存量绩效中发放。

5.《科研绩效发放申请表》填表人为项目负责人,对被发放人员和绩效额度负责,原则上绩效只能发放给校内项目组人员。

6.科研发展基金账户不能发放绩效。

7.绩效发放专用项目设立后,科研人员可选择年终一次发放、按月发放或两者结合的方式通过财务申报系统发放本人科研绩效。

土建学院集中受理截止时间:11月22日(周一)12:00,具体如下:

(1)项目负责人填写《科研绩效发放申请表》(纵向、横向)和《个人科研绩效发放明细表》,打印纸质版签字后交明珠园4407,要求项目负责人务必本人签字

(2)电子版请以《张三-纵向个人申请表》、《张三-横向个人申请表》、《张三-个人科研绩效发放明细表》命名之后发送到邮箱huzhenzhen@whu.edu.cn。(学院集中审核量大,为避免QQ消息遗漏,请不要发QQ离线文件)。

(3)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22日12:00。学院最终上报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完备为准,未交签字纸质版视作放弃本年底绩效提取。

(4)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科发院综合办审核(计划11月30日前审核完成)。材料审核后转交人事部、财务部审核。

因学校科发院受理时间有限,务请学院老师们抓紧时间提交,学院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(周一)12:00,谢谢支持配合!

学院咨询电话:68775328

科发院通知链接:http://kfy.whu.edu.cn/defaultcontent.jsp?urltype=news.NewsContentUrl&wbtreeid=1004&wbnewsid=39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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